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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類
四川省科鑫化工廠
發布時間:2015-03-02 19:17: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的相關規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并提交延期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申請文件、資料。”因此本項目應作安全現狀評價。為此,四川省科鑫化工廠委托四川金安友好科技有限責任廠對其危險化學品經營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接受委托后,我廠立即組建了安全評價項目組,并于2014年8月到項目現場進行了基本情況調查,并收集了評價所需的基礎資料。通過對收集到的項目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礎上,評價小組本著持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原則,嚴格按《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的要求,編制《四川省科鑫化工廠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我們得到了業主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謝。